《证券投资基金法(修订草案)》公布允许基金从业人员炒股的规定引来争议

网络整理

[√] 《基金法草案》允许基金从业人员炒股引发争议。普通基金买家忧心忡忡:“一个交易日只有4个小时的交易时间,而且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跑来照顾账户里的收入,哪里来照顾我们”

“老鼠仓”频发,内幕交易不断,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下降……7月11日,《证券投资基金法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投资基金法(修订草案)》)全文草案)是在这种背景下宣布的。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
然而,征求意见稿中关于“基金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可以从事证券投资”的规定,让投资者的信心更加动摇。

网友惊呼,让从业者炒股,不只是让本已片面的信息天平更加倾斜?未来投资者对股市还有话语权吗?

或许更郁闷的是曾被称为“老鼠经理”的光大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资总监徐春茂。此前,他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受到处罚。金币210万元。如果《基金法草案》早几年颁布,他可能不会沦为“囚徒”。

从禁止到允许,立法者试图传达什么?

修改初衷: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

投资基金是集散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手段,是信托制度的一种变体。在投资过程中,基金公司实际上相当于信托体系中的管理者。他们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,代为办理与​​委托财产有关的事宜。

我国现行的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是2003年制定的,当时证券市场“老鼠仓”、“内幕交易”、“操纵市场交易”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,立法者在技术上无法解决这些问题,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,明确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。

然而,在过去的几年里,政策方向发生了变化。2008年,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成立基金法修改小组,启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工作。2011年2月,草案初稿完成后,送各基金公司征求意见。当时基金如何买卖股票,不少业内人士对“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”这一条款提出质疑。他们认为这是对“老鼠仓”的合法掩护,是对老鼠仓的放纵。

但时隔一年半,这一规定仍出现在基金法草案中。与证券从业者的观点相反,有专家认为,这一规定意在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。

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修订起草组成员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,实际上是形成激励机制,减少内幕交易和老鼠仓的出现。. “这是国际惯例,其他国家对此没有任何限制。事实上,很多证券从业者都在持有和交易股票,原来的限制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纸空文。” 在立法者看来,减少老鼠仓,内幕交易需要监管措施的配套实施,而不是一刀切的禁令。

“《基金法草案》放宽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,是证券监管观念的转变。”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邓刚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,也谈到了增加这一条款。同意。“现在的政策其实是从‘堵’变成‘疏’,这是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一种新思路。”

实践中,基金从业人员使用“喇叭账户”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并不少见。邓刚认为,草案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让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阳光化、规范化,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。“基金经理和客户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信任关系,让基金从业者投资证券,实际上就是将基金从业者拉入利益共同体,让他们与投资者同甘共苦,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。投资者”利益被考虑。”

此外,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及其家属从事证券投资,一方面可以解决从业人员缺乏投资渠道的问题,建立合法的投资渠道。另一方面,该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从业者的合理投资需求,增加基金行业的吸引力,进而让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金领域,促进整个基金行业的繁荣发展。 .

民间:恶法应废

然而,立法者的初衷最终会实现吗?

对此,全景网进行了调查:23.53%的投资者认为鼠仓现象可能得到遏制,63.87%的投资者对此提出质疑。

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:“除了老鼠仓,从基金管理人的合规、合法股票交易的角度来看,这也有悖于他们的职业道德。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额,人家支付的高额报酬。” ,他们的职责是为客户管理财务,全心全意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负责。《基金法草案》允许基金管理人炒股,就像允许公务员在工作时间做私人工作一样“这才是基金经理应该做的,你做了什么?”

“让基金从业者炒股,只会加剧行业腐化。今后,基金经理将成为吃公有饭、高薪的特权阶层基金如何买卖股票,专职炒股,帮助基层理财。”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黄建中也在微博上吐槽。“在美国,员工可以炒股,但前提是市场成熟,打击内幕交易有力有效。” 他认为,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尚不具备实施该措施的制度环境。

从立法者的角度来看,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,建立备案登记制度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基金从业人员的证券投资业务向阳,有利于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督。 ,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。但这一想法并未得到投资者的支持。

“监管部门能掌握修炼者所有亲属的信息,还有他所有朋友的信息吗?这些措施不利于‘老鼠’的减少。” 普通基督徒梁乐向《方圆》记者解释。他的担忧是,“一个交易日只有4个小时的交易时间,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去管账上的收入了,他们怎么管我们?”

基金从业人员的工作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分析证券市场,将募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。对于立委考虑的提高基金从业人员积极性的思路,皮海洲提出了一个新思路:“用基金经理的‘持股基础’代替基金经理炒股。” 在他看来,这种方法可以一石三鸟:既满足了从业者的投资欲望,又能让他们与基金份额持有人“同呼吸、同命”,同时有助于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投资基金的信心。

行业:等待配套措施

采访中,一位基金公司的员工向记者透露,他们对《基金法草案》的感受很复杂,“放松管制无疑会让我们工作更有动力。以前我们帮别人管钱,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自己投资了因内幕交易而被解雇的人。”

目前基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采取的审计措施是:一方面,员工必须及时更新新的家庭成员;另一方面,对于基金公司的新员工,之前持有的证券必须在六个月内。出售,且家庭成员自受雇之日起不得再持有任何股份。

“目前尚不清楚我们的内部审计措施未来将如何变化,需要等待国家的进一步政策。”

据《方圆》记者调查,监管部门对该基金的监管已经有所加强。今年以来,中国证监会审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招聘科级以上干部200余人。经过一个月的强化培训,他们分成几个审计小组,到几个资本活跃的地区去检查内幕交易。相关配套措施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。

但是,邓刚认为,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尺”的可能性是存在的,但改革不能因此而停止。他非常赞赏《基金法草案》改变了监管思路,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。“相信未来相关配套措施会一一完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