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将改革QDII和QFII制度 适度放开债权类资产

采编

【我国将改革QDII和QFII制度 适度放开债权类资产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日前表示,2016年,外汇局将协调推进资本市场开放,改革合格境内和境外机构投资者(QDII和QFII)制度。(中国证券网)据报道,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日前表示,2016年,外汇局将协调推进资本市场开放,改革合格境内和境外机构投资者(QDII和QFII)制度。

“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,2016年将进一步研究自贸区开展限额内可兑换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。”郭松说,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,择机开展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;研究推动统一本外币跨境担保管理政策,适度放开境内机构对外转让债权类金融资产等改革政策;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等。

据郭松介绍,最新评估显示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对资本与金融项目管制的40个子项中,我国已有37个子项达到了部分可兑换及以上水平,比率达92.5%,较2015年年初提高了5个百分点。目前仅剩3项不可兑换子项目,主要集中在境内资本市场一级发行交易环节,如非居民境内发行股票、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品业务。

郭松说,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,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2016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之一。